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9月12日,据云南省水利厅消息,《云南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将出台,水资源调度遵循节水优先,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
云南省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但受地形地貌和季风气候的影响,降雨和水资源年内分配不均。近年来,云南省水利投融资改革、完成水利投资、水网建设规划投资、水资源费征收等多项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水利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为推动构建云南省“水网电网化”运营管理格局,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针对调度管理制度不健全、调度不规范等问题,云南正在制定《云南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分为总则、水资源调度方案与计划、调度实施、监督管理、附则5个部分,明确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调度原则、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协商机制和调度方式等。
实行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云南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水资源调度将遵循节水优先、统筹兼顾、保障民生、保护生态、总量控制、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水资源调度,将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以及水力发电、航运等需要。
水资源调度实行计划调度、实时调度和应急调度相结合的调度方式。水资源调度将根据时间和空间用水需求,以用水总量、主要控制断面水量(水位、流量)等作为调度控制要素,并可根据水资源管控要求、河流水资源禀赋条件、开发利用状况、工程情况等因地制宜选择。
生态水量应当纳入年度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重要湖泊的水量和水位。确有生态补水需要,且工程、水源具备调水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向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以相机开展生态补水,改善区域水资源调蓄和水动力条件,促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禁止调水冲污,严禁以生态补水为名人造水景观,不得危及区域水安全。
此外,水资源调度实施情况将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不执行或者擅自调整水资源调度方案、年度调度计划或者调度指令要求的,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