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21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南网储能提问:请问董秘先生,看新闻报道,我们的梅州抽水蓄能电站是否在最近被收了一笔水资源费?请问该笔费用具体金额多少,谢谢。另外,董秘先生,您可以看看别人的效率,要收钱了,赶着命的过来询问、协调、取证,我们自己多赚钱的项目为什么就不能主动点,加快进度呢?三年前国家发改委就定下的,抽蓄电站两部制进入市场的项目,到现在都还没有一点音信。
公司回答表示: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三部委联合规定的情形外,均应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足额缴纳施工期间水资源费。
目前,公司正在配合地方能源监管部门开展抽蓄参与广东现货市场交易的准备工作,包括研究制订交易规则等。广东地区抽蓄参与现货市场交易试点的具体时间,尚待能源监管部门安排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