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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资源利用《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4月1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sssuuu.com   时间: 2023-10-27  浏览次数:24

  【加强水资源利用《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4月1日起施行】​今天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进行解读。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进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济南市地处黄河下游,水资源禀赋先天不足,客水依赖程度高。全市水资源总量为22.5亿立方米,可利用量15.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83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7,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济南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呈增长趋势,水已经成为济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亟需制定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行系统规范,全面提升济南市水资源利用效率。

  近年来,济南市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进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有效保障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但是,济南市在工业和农业等重点领域节水、现代水网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以及节水管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立足济南市水资源短缺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沿黄九市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主题协同立法的工作要求,在济南市水资源方面地方性法规较为全面完善的基础上,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制定《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加快推进现代水网建设,强化重点领域节水管控,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多水源优化配置,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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