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申请的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区2#施工场地临时用地(延期),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林场,土地用途为因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施工,需临时使用土地用于施工道路、辅助生产区、基坑作业区、边坡防护区。该临时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4729.64平方米;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申请的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区6#施工场地临时用地(延期),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林场,土地用途为因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施工,需临时使用土地用于施工道路、边坡防护区、挖土区。该临时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8150.03平方米。
因上述两宗临时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上述两宗临时用地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准入类型,现将上述两宗临时用地拟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2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305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http://www.baoan.gov.cn/)和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http://www.baoan.gov.cn/tdghjc/)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