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息报讯 记者邓尹婷 由于特殊的地形地貌和气候原因,云南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率低。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广、强度高。9月29日,在云南省水资源节约新闻发布会和云南省2018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胡荣向在场媒体记者介绍了云南省在水资源节约和水土流失治理方面的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成效。
5个县(市)成为国家第一批节水型达标县(区)
据了解,在今年3月13日,国家公布了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一共65个。其中,云南省安宁市、嵩明县、陆良县、会泽县、澄江县5个县(市)成为国家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普洱市、玉溪市、丽江市圆满完成了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水生态文明城市验收。此外,省住建厅牵头开展了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核工作,昆明市、安宁市、玉溪市、丽江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云南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节水政策法规,制定了共涉及农业、林业等143个行业1135项定额指标的《云南省用水定额》,在有力推进社会各行业计划用水、定额用水和计量用水管理,促进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2018年度,云南省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云南省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34.6亿元,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5.2万亩,占计划的115.2%,项目区年节约用水量达7000万立方米。另外,在认真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2020年前,全省所有州(市)和县(区、市)水利(水务)局机关全部建成节水机关。将探索可向社会复制推广的节水机关建设模式,示范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水土流失总面积比2011年减少6198.26km2
2018年云南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0.34万k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6.24%。2011年以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呈下降趋势,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6198.26km2,下降5.66%。中度、强烈等级的流失面积明显降低,其中中度流失面积减少最为明显,减少总面积为19144.56km2,全省16个州(市)中度流失面积均呈下降趋势,减少幅度均达到35%以上。全省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累计减少了土壤流失量2.21亿吨。林草植被面积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通过生态修复、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坡耕地综合治理、重点小流域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工程,“十三五”以来,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7万平方公里。全省监测站点已达到52个,基本建成“五个全覆盖”、建设标准较高、监测要素较齐的监测站网,云南省2018年度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已实现全省全覆盖。另外,云南省大多数的贫困人口分布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业产业,为群众增产、增收创造条件,助推农村贫困群众实现脱贫攻坚目标。